早幾天寫過一篇文,說善則無法,惡則生法。
再細想下去,還有另一種情況。
就是當人心兇惡,會覺得法律是對「人」的限制,而這些限制都是不應該的,必須打破,這個一旦開始,最後,所有的道德和法律都會被打破,因為只要「人」覺得是一種不合理的限制。沒有法律,當然不會犯法,於是,一切的惡行都可以做了,惡人充斥,無法無天。
美國社會就正出現這種現象,商人覺得政府管制太嚴,要求改變法律來讓他避免犯法,同性戀嗎?一樣,因為這是人的需要,傳統的觀念是一種限制,同樣要被打破,更要立法保障同性戀。
好了,我想說,因為民主制度下,人民是主人,主人是既不可教育,更加無法逞罰的,而且他是主人,他認為是不應有任何限制的。
再加上提倡「人權」,人的私心利益成為最高價值觀,那麼,最後,一切的價值都會被打破。
惡人,知道自己犯惡,還可救藥。惡人,不旦不認為自己犯惡,還認為是天經地義,那就是最惡的惡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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