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人一生遇上一個難題,從小她們心裡就想「我是最優質的,有條件的,是最幸運,一定會「找」到一個把自己當女神的老公」。這就是她們的一生志願和人生目標。
在少女時代,為了這個原因,在擇偶時,因為對自己條件的優勢,擇偶非常嚴格,當選到一個男朋友,相處下來,發現對方並不符合自己的「理想」,簡言之就是「他不夠愛我」。於是放棄,重新再找,在年青快要不再時,勉為其難,嫁了一個男人。但相處下來,因為仍然未達到她的「理想」,她有兩種處理方法,第一,試圖改造男人,來符合她的「理想」。第二,試圖向男人「爭取」更多,因為,由始至終,她都認為,以她的條件,她不應該得到「這麼少」,她不甘心,在爭取的過程中,自己既不滿足,對方也反抗,做成各種衝突。
還有另一種情況,就是為了保持自己老婆的位置,消滅男人的金錢支配權和時間支配權,因為男人失去了這兩樣,就沒機會找外遇,這樣她就安全。
在對老公對她提供的「愛」無法滿足,她覺得她是最幸運的,有條件可以再「找」一個「更好的」,於是她選擇「離婚」,再尋找一個更符合她理想的男人。
可是,這時她己不再青春,她的要求仍沒降低,理想仍然很高,但在現實條件下,離婚後,她漸漸發現,一來遇到的男人不如預期,二來這些男人大部份都不願結婚。於是她的計劃落空了,開始後悔,本來想再找一個「更好的老公」,可是既找不到更好的,甚至連老公都找不到,再漸漸,年紀再大,發現連想和她結識的男人也越來越少,距離她的理想再遠一些。這過程中,從想得到一個老公,被逼降低要求,不達標的男人,只要仍然想娶老婆,還得接受,再惡劣點,不達標的男人,也不想娶老婆的,只要肯談戀愛的,也要接受,再惡劣點,情婦二奶或被包養都要接受,再惡劣點,越來越少男人想結識她。
以上這些,還算肯改變,有些不肯接受和改變的,或者灰心極了的,就放棄不再結識男人,只能孤獨一個。最後所有理想都實現不了,一無所有。
她們為了實現願望,一生未變過,為愛進行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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